本报讯近日,北京市工商局发出停止“接送服务”企业登记注册的紧急通知,要求各区县工商局、市局各直属分局不再核准从事该项业务的企业登记注册。对已登记注册的,其经营范围统一调整为“接送服务(不含汽车接送)”并对其有汽车接送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,加强监督管理。上述内容是北京市工商局京工商发(1998)170号文件规定的。
另悉,在北京市工商行政局管理局170号文件出台的同一天,朝阳区工商局亦给首家从事“妇幼少儿接送”业务的靓海公司下达了一个通知,该通知称:经调查,我局认为你公司从事“妇幼少儿接送”项目是件新生事物,解决了一部分下岗人员的再就业,也解决了部分职工接送小孩上下学的实际困难,但也存在部分职工在接送服务的空闲,在被乘客误认为出租车的情况下从事与出租车相似的客运服务。该通知要求靓海公司做到:严格“接送”服务的经营范围,严禁超范围经营;现有接送服务的车辆均在车前门喷上“接送”字样,以区别其它出租汽车;现有接送服务的车辆人员纳入本公司管理,不允许非本单位职工散户车辆挂靠在本公司。
据了解,靓海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内部整顿。